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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案

民国·葛天民·吴沛泉·明镜公案(新刻名公神断明镜公案)·第三卷·盗贼类

时间:2018-9-26 1:09:49   作者:淘乐网   来源:cnxc114   阅读:1095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  董巡城捉盗御宝  弘治五年七月十五日,夜有强盗四五十人,攻入甲子库。杀死守库官吏二十余人,劫去金银宝贝不计其数。次日方觉。兵部一面差人盘诘各门出城人民,一面奏知朝廷。十八日,圣旨颁下,差兵部将京城官民人等挨家挨户搜检,有能捕得真赃正犯者...
  董巡城捉盗御宝
  弘治五年七月十五日,夜有强盗四五十人,攻入甲子库。杀死守库官吏二十余人,劫去金银宝贝不计其数。次日方觉。兵部一面差人盘诘各门出城人民,一面奏知朝廷。十八日,圣旨颁下,差兵部将京城官民人等挨家挨户搜检,有能捕得真赃正犯者,官则超升,民则重赏。时各官莫不差人四下缉拿,并不见踪影。
  有巡城正兵马董成者,自思曰:“京城大小人家各各互相搜捕,如此严急,那个巨贼敢藏许多金宝在家?其心怀疑俱决矣。既不敢藏在家,必思带出城外方稳。只门禁又严,彼焉能得出?此惟有假装棺柩藏去,方可免得搜检。彼贼中岂无此见识者乎?”即命手下人吩咐曰:“你等去守各门,但有挂孝送灵柩去城者,各要去跟究其埋葬所在,一一来报,不得隐瞒。”至晚,各门来报都有丧出城。盖京畿地广人稠,故生死之多如此。董巡城又吩咐曰:“今日安葬,再过三日,必去祭奠,汝等再去潜窥密听,看某处孝子悲哀,某处不悲哀,可再来报。”
  至第三日,众手下依命去访,皆来报曰:“各处孝子去祭奠,都涕泣悲伤。”内有韩任禀曰:“小的往北门郊外去看那一伙孝子,四人皆不悲哀,其祝墓言辞多不明白。更仆从六人,皆有戏耍喜悦之意。”董巡城曰:“更过四日,是七朝矣。可选力士二十人,将此孝子并仆从一齐锁来,不得走脱一个。拿来即重赏你。”
  至第七日,手下依命将此四个孝子、六个仆从都拿到。董巡城先单取一孝子问曰:“你葬何人在郊外?”孝子曰:“老父。”董问其父生死年月,孝子答曰某年月生,某年月死。董令收在一旁。再取第二个问,所答又一样。又取第三个问,所答又一样。又取第四个问,所答各不同。乃亲押往郊外,命左右掘开其墓,取上棺木,撞开视之,则尽是御库中之金银宝贝也。董不胜欢喜,左右莫不服其神明。贼亦叩头受死。遂写文书申于兵部,曰:“巡城兵马司董为捕盗事,奉圣旨着兵部将京城官民人家,挨户搜检,捕拿强劫御库真赃正犯。钦此钦遵,本职日夜缉访,拿得强盗正犯张祜、李辅等贼首十人。搜出所劫御库金宝,真赃取供明白。缘系强盗重情,未敢擅便发落。理合申详题奉,请旨以候处决。”须至申者兵部,即题本奏上,奉圣旨:“张祜等劫库重情,枭首示众﹔董成捕贼有能,超升二级。该部知道。”当日各官惟知严捕盗贼,那能勾得。惟董成以心料贼之情,知其势必假装棺枢,方可藏金宝出城外。因命左右从此体访,果不出其所料。能挈宝玉而归之朝廷,其功不小,其明真过人矣。在大传曰:“作易者其知盗乎,董公有焉。”
  汪太守捕剪镣贼
  陕西平凉府有一个术士,在府前看风鉴极高。人群聚围看时,卖缎客毕茂袖中裹银十余两,亦杂在人丛中看,被光棍手托其银,从袖口出,下坠于地。茂即知之,俯首下捡。其光棍来与争,茂曰:“此银我袖中坠下的,与你何干?”光棍曰:“此银不知何人所坠,我先见要捡,你安得冒认?今不如与这众人大家分一半,我与你共分一半,有何不可?”众人见光棍说均分与他,都帮助之,曰:“此说有理,银明是我捡得的,大家都有分。”毕茂那里肯,相扭入汪澄知府堂上去。光棍曰:“小的名罗钦,在府前看术士相人。不知谁失银一包在地,小的先捡得。他妄来与我争。”毕茂曰:“小的亦在看,袖中银包坠下,遂自捡取,彼要与我分。看罗钦言谈似江湖光棍,或银被他剪镣,因致坠下,不然我两手拱住,银何以坠?”罗钦曰:“剪镣必割破手袖,看他衣袖破否?况我同家人进贵在此卖锡,颇有钱本,现在前街李店住,怎是光棍?”
  汪太守亦会相,见罗钦手骨不是财主。立命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并账目来,进贵见曰:“小的同罗主人在此卖锡,其账目在此。倘与人争账系主人事,非干我也。”汪太府取账上看,果记有卖锡账明白,乃不疑之。因问毕茂曰:“银既是你的,你曾记得多少两数?”毕茂曰:“此散银身上用的,忘记数目了。”汪太府又命手下去府前混拿二个看相人来,问之曰:“这二人争银,还是那个的?”二人同指罗钦身上去曰:“此人先见。”再指毕茂曰:“此人先捡得。”汪太府曰:“罗钦先见,还口说出否?”二人曰:“正是罗钦说那里甚包,毕茂便先捡起来。见是银,因此两人相争。”汪太守曰:“你既不知银数多少,此必他人所失,理合与罗钦均分。”遂当堂分开,各得八两零而去。汪太府命门子俞基曰:“你密跟此两人去,看他如何说。”俞基回报曰:“毕茂回店里怨老爷,又称被那光棍骗﹔罗钦出去,那两个干证索他分银,跟在店去,不知后来何如。”汪太府又命一青年外郎任温曰:“你与俞基各去换假银伍两,又兼好银几分,故露与罗钦见。然后往人闹处站,必有人来剪镣。可拿将来,我有赏你。”任温与俞基并行至南街,却遇罗钦来。任温故将银包解开,买樱桃。俞基又解开银,曰:“我还银买请你。”二人相争还,将樱桃食讫,径往东岳庙去看戏。俞基终是小厮,袖中银不知几时剪去,全然不知。任温眼虽看戏,心只顾在眼上,要拿剪镣贼。少顷,身傍众人来挨甚紧,背后一人以手托任温手袖,其银包从袖口中挨手而出。任温知是剪镣,伸手向后拿,曰:“有贼在此!”
  其两傍二人益挨近任温,转身不得,那背后人即走了。任温扯住两傍二人曰:“太府命我拿贼,今贼已走,托你二位同我去回复。”其二人曰:“你叫有贼,我正翻身要拿,奈人来往,拿不得。今贼已走,要我去见太府何干?”任温曰:“非有他故,只要你做干证。见得非我不拿,只人群中拿不得也。”地方见是门子、外郎,遂来助他,将二人送到太府前。俞基禀曰:“小人袖又未破,其银不知几时盗去,全不知得。”任温曰:“小吏在东岳庙看戏,一心只照管袖中银。果有贼从背后伸手来探,其银包已托出袖口。我转身拿贼,被这两人从傍挨紧,致拿不得,此必是贼党也。”太府问二人姓名,一曰:“我是张善。”一曰:“我是李良。”太府曰:“你何故卖放此贼?今要你二人代罪。”张善曰:“看戏相挨者多,谁知他被剪镣?反归罪于我。岂不以羊代牛,指鹿为马乎?望仁天详究,免我受无妄之灾。”太府曰:“看你二人姓李姓张,名善名良,便是盗贼假姓名矣。外郎拿你,岂不的当?各打三十,拟徒二年。”命手下立押去摆站,私以帖与驿丞曰:“李良、张善二犯到,可多索他拜见。其所得之银即差人送上此嘱。”丘驿丞得此贴,及李良、张善解到,即大排刑具,惊吓之曰:“驿中事体,你听得,上司来往费用烦多,你若知事,免我拷你。过了几日,饶你讨保回去。只等上司要来听点,余外不与计较。若无意思,今日各要打四十见风棒。”张、李二人曰:“小的被贼连累,代他受罪,这法度我已晓得。今日辛苦,乞饶命。”明日受罪出来,即托驿书手将银四两献上,叫三日外要放他回。丘驿丞即将这银四两亲送到府。汪太府命俞基来认之,曰:“此假银即我前日在庙中被贼剪去的。”
  汪太守发丘驿丞回,即以牌去提张、李二犯到,问之曰:“前日剪镣任温银的贼可报名来,便免你罪。”张善曰:“小的若知早已说出,岂肯以皮肉代他受苦楚?”汪太府曰:“任温银未被剪去,此亦罢。更俞基银五两零被他剪去,衙门人银岂肯罢休?你报这贼来也罢。”李良曰:“小的又非贼总甲,怎知那个偷得俞基银?”汪太府曰:“银我已搜得了,只要得个贼名。”李良曰:“既搜得银即捕得贼,岂有贼是一人做,银又另是一人得乎?”汪太守以前假银掷下,曰:“此银是你二人献与丘驿丞者,今早献来。俞基认是他的,则你二人是贼已的,更放走剪任温那贼。可报名来。”张、李见是真赃露出,只从实供出,曰:“小的做前剪镣贼者有二十余人,共是一伙。昨放走者是林,更前日罗钦亦是。这回祸端是他身上起,其余诸人未犯法。小的贼有禁议,至死也不敢相扳。”再拘林泰、罗钦、进贵到,追罗钦银八两,与毕茂领去讫,将三贼各拟徒二年。仍排此五人为贼总甲,凡被剪镣者都着此五人跟寻,由是一府肃清,剪镣者无所容其奸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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